您的位置: 首页 > 自律公约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电话:0512-65203642
传真:0512-65204139
E-mail:sz-jlxh@163.com
邮编:215007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528-531室

自律公约

苏州市工程监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3/25 12:04:39 人气:2285


苏州市工程监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诚信建设,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行为,推进行业廉洁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遵循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职业准则,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规范服务行为,廉洁从业,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及配合有关调查工作。

第三条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成立行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行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接受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的领导,开展行业廉洁自律工作。

  1.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均有义务向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提供有损监理行业声誉的相关信息,行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将根据信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公约;在苏州市从事监理活动的非会员单位及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  监理单位

    第六条  在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得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

    第七条  在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或挂靠承揽业务,不得出借资质、转让监理业务。

    第八条  顺应国家放开工程监理取费政府指导价的新形势,合理报价,保证服务质量。不得依靠降低服务质量而以低于成本价或过低价格承揽监理业务。

    第九条  依法依规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签订有损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

    第十条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和设施,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廉洁自律教育,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考评。

    第十二条 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章   监理人员

    第十三条  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不得从事有损监理行业声誉的任何活动。

    第十四条  不得转借、出租、伪造、涂改监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

    第十五条  遵守保密规定,履行监理工程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诚实守信,廉洁从业,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对遵守本公约的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表现突出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宣传报道;

    ()通报表扬;

    ()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诫勉教育;

    ()通报批评;

    ()重点监管;

    ()记入信用档案;

    (五)取消评优资格;

    (六)撤销会员资格。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可视情况采用以上一项乃至多项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行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做出的违约处理决定,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提出申诉,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公约经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补充,由行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经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由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签 署 栏

经认真研读本公约全文,我单位及所有监理人员均已熟知本公约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其含义,一致同意签署本公约。

作为本公约签约单位及所有监理人员的授权代表,特郑重承诺:完全接受本公约的约束,如有违约,愿意接受本公约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惩戒处理,并无条件承担由此诱发的任何不良后果。

 

签约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

                                202    

 

见证机构: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

202    

上一个:没有资料
下一个:没有资料
网站首页丨 关于协会丨 党的建设丨 新闻公告丨 诚信建设丨 教育培训丨 协会刊物丨 政策法规丨 会员之家丨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备案号:苏ICP备20018868号-1
0512-65203642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
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528-5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