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电话:0512-65203642
传真:0512-65204139
E-mail:sz-jlxh@163.com
邮编:215007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528-531室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人防、技防技术审查并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0/6/23 8:37:49 人气:2136

关于进一步明确人防、技防技术审查并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通知
苏建改办〔2020〕11号

各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府〔201982号)文件要求,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实行“多图一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71日起,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安全防范工程系统技术审查并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公安、人防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202071日前已受理的项目及其后续设计变更由原受理单位继续审查。

二、建设单位从项目所在地数字化审图系统进行申报,实现网上流转、一站审查、数字交付、统一监管。

三、涉及居民住宅小区、旅馆、商务办公楼、城市综合体、中小学、幼儿园等工程的安全防范,仍按市公安局《苏州市“智慧技防小区”建设要求暨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要求(2019版)》(公办发〔2019379号)、《苏州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城市综合体、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2016版)》、《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2016版)》、《苏州市老旧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2016版)》(公办发〔2016406号)、《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2017版)》(公办发〔201716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各技术要求有更新的,从其最新要求。

四、人防、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申请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并进行。

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及时将施工图审查结论推送给人防、公安等部门(单位)进行实时共享。

六、请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22

下一个: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连续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网站首页丨 关于协会丨 党的建设丨 新闻公告丨 诚信建设丨 教育培训丨 协会刊物丨 政策法规丨 会员之家丨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备案号:苏ICP备20018868号-1
0512-65203642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
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528-531室